汤倩很珍惜两人来之不易的相处时光。
拍完照,汤倩饿得前胸贴后背 一定要请林之珩吃昨天下午吃的那家抓饭 她觉得那家抓饭味道很不错,值得跟所有人推荐。
林之珩看她饿得满脸煞白,都快怀疑她是不是要死了。
路过馕店 林之珩斥巨资给她买了个烤馕,汤倩抱着比她脸还大的馕 走在街头一边啃馕一边跟林之珩嘟囔:“刚刚老板给你找钱你为什么不要?那可是一百块钱!馕才五块一个!”
馕饼有点干 汤倩吃得眼冒金星、干瞪眼。林之珩看她快噎死了,皱眉解释:“懒得揣大把皱巴巴的零钱。”
汤倩瞪大眼,含糊道:“……理由就这么朴素?你可以给我啊,我有兜!”
林之珩单手插兜 一脸淡定道:“那你回去找老板要回来。”
汤倩:“……”
她也就敢跟林之珩嘟囔几句 真去要也不好意思啊 而且那钱也不是她的。
不过就算不是她的 也不能浪费吧。好叭,给老板也
算是做善事了,毕竟没丢垃圾桶不是吗?
汤倩安慰完自己 摇头说不去。
林之珩睨她一眼 威胁她:“不去就别说话。吃不下就别吃了,噎死你得了。”
林之珩说话很难听,汤倩却听出了关心。她傻乎乎地朝他笑笑,洁白的牙齿如一轮月牙,配上那张晒红的小脸 漂亮得不行。
他们漫步在古城,感受着古城里一砖一瓦的独特韵味 路过的每一家店都有它自己的故事,就像他们 也是故事里的人。
汤倩希望这段路远一点 这样她就可以走久一点。
她喜欢这样温清的林之珩 喜欢他放下身段跟她斗嘴 喜欢他关心她却又不喜欢说实话的别扭样。
意识到自己爱上林之珩后 汤倩很珍惜他们相处的每一秒每一分钟 因为她总觉得 这样的时光是短暂的、是她偷来的 稍不注意就会消失。
林之珩也很喜欢晒着暖暖的太阳 漫无目的地跟一个美丽动人的女人走在陌生的街头。
他忍不住低头看女人 对方有所察觉地抬头 眼眸清澈又温柔 像春日的雪水一般干净透明。
大概是被这样的眼神触动 林之珩忍不住抬手摸了摸汤倩的脑袋 伸手挡住她的眼睛。
这样就看不见了 没有负罪感了。
汤倩被男人温热的手掌遮住了眼睛 看不清路 她抱着馕饼 凭着感觉往前走 男人时不时低声提醒她:“前面有人。”
“靠右一点。”
“往前走。”
“……”
摸瞎走了几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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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倩玩够了 抬手拿下林之珩的手 重新得见恭喜你可以去书友们那里给他们剧透了,他们一定会“羡慕嫉妒恨”的